——读周士君散文集《泉润乡土》
□金恒宝
周士君这部《泉润乡土》,展现出一片引人入胜的自然风光。水泉是周士君的故乡,他在水泉工作,在水泉生活,对水泉有割舍不断的情感。周士君几十年来笔耕不辍,为水泉抒情,为水泉抒怀,为水泉抒写。他以一颗赤城的心,为水泉献上了这部散文集《泉润乡土》。
我和周士君是老乡,我在城东他在城西。同风同俗,同根同源,同文同心。他年长于我,生活基础和阅历比我厚重和广博。这样一来,我读他的文章怦然心动,感同身受,受益多多。他在《村头絮语》一文中设立三个小标题:《雨水》《野草》《金秋》。开篇的引子中这样写:“对家乡形形色色自然景象,风土习俗,是真情实感的表露。说白了,就是把以往散落一地的那些故事,或是对一石一木,一花一草的倾情表达。”鲁迅在1934年4月19日致陈烟桥的信中说:“现在的文学也一样,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即为别国所注意,打出世界上去,即于中国之活动有力。”
《雨水》一节中说:“在庄稼需要雨水的节骨眼上,甘露一滋润,庄稼几天就噌噌噌蹿得挺高。”这话并非虚张拔高,而是源于活生生的现实生活。我小时候在老家农村,听大人说天要旱了来一场透雨,晚上在苞米地头就能听到庄稼拔节声。我们一群孩子好奇,的确听到过这种声音。许多人写过关于雨的散文,但我认为,周士君写出了对雨的最真挚、最朴素、最动人的情感。美国音乐家罗杰米勒说:“有些人能感受雨,而其他人则只是被淋湿。”我读《野草》一节,首先想到了欧阳修的一句诗:“芳草留人意自闲”。作者写到,生长在村庄四周的野草,夏季更为葳蕤,在植物中,占一席之地,成为村庄一道美丽风景,永远留在人们的记忆里。寥寥数语,在我的心灵上产生了共鸣。这些年来,每年的夏季我回到老家,都要在村子周围转一转,打量着各种各样的野草。野草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天性,给了我许多人生的启迪。《金秋》一节颇具情味韵味,作者写秋天以秋虫为亮点,点缀出了秋天的韵味美。比如这样的句子:“秋虫最晓得秋天的到来,准时发出嗞儿、嗞儿的声音,此起彼伏,这是大自然的天籁,对我们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来说,这声音最熟悉不过了,闻其声知道季节已到秋天。”此番话语,勾起了我对亲历往事的美好回忆。早些年秋天农村的夜晚,是一场秋虫的交响乐。草丛中、落叶下、石缝里,甚至窗台、地琴、外屋地的旮旮旯旯,角角落落,秋虫纷纷登场,用悠扬的旋律吟唱秋天的故事。秋虫的歌声,有独奏有合奏,编织着天然的乐曲,抚慰人的精神和心灵。
见微知著。阅读《乡村絮语》,我体会到了周士君对故乡的依恋和热爱。乡情是一坛陈年老酒,清香而醇厚。我爱读乡土散文,土能生万物,地可载山川。当人回归自然,灵魂就会与宇宙相通。我们从自然中领受的身心感悟,一旦化为文字,就成为自然文学。一位我敬重的老作家说:“庄稼地里出文章。”散文的确是从泥土地里长出来的,而不是从水泥地里生出来的。周士君的散文之根,深深扎在泥土里,是一束有根有蔓,有鲜活生命力的鲜花,有根花才香。他的散文,对故乡充满一腔赤诚热情,喷薄而出。法国思想家狄德罗在《论戏剧艺术》中说:“没有情感这个品质,任何笔调都不能打动人心。”
我是个乐于怀旧的人,一有闲暇常常忆起那些逝去的老物件。每一件旧物都是一本无言的书,我们可以从中读出过去的风景和情感。旧物仿佛是时间的记忆,怀念它们就是怀念曾经的岁月。在《泉润乡土》中,读到了《难忘泥火盆的时代》一文,我读的津津有味,口生余香,回首着一幕幕往事。这些年来,我读过不少关于火盆的文章,大多百篇一腔,千篇一律。《难忘泥火盆时代》别开生面:“说点与泥火盆相关,但与泥火盆功能并无关的事。夏季是母鸡趴窝孵化,此时正好是火盆闲着的季节,把火盆里垫些松软的草,是母鸡孵化鸡鸭鹅难得的合适孕育工具。”这段话语,独辟蹊径,匠心独运,具有独特性与独创性,让人眼前一亮。文学创作,其实是一种富于个性的创造。才能来自独创性。独创性是思维、观察、理解和判断的一种独特方式。
言为心声。周士君说:“敦厚纯朴农民顽强的生命力,时时为创作激起了艺术灵感,每一个字都沾着露水和泥土的气息,每一段回忆都连着父老乡亲们的情愫,离开这片热土,就没有这些文字。”
这部《泉润乡土》,主要取材于水泉。水泉,是作者创作的源头活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