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0月18日讯(张贵良)为加强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着力防范粮食加工品安全风险,日前,市场监管局采取“4221”工作举措,保障辖区粮食加工品生产环节不出现源头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
“4221”工作举措即:四查看:查看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资质证照信息,查看原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查看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查看粮食品加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两到位:监管人员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改到位,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必须处罚到位。
两公示: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其加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采购的食品原料名称、供货商、采购日期、保质期、产品合格证明等信息应在仓储库以铭牌形式进行公示。
一建档:粮食生产加工应建立完善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档案,按要求进行记录并保存。
目前,全市395家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正在开展自查,同步做好信息公示和建档立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