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将至,为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坚决防止域外疫情输入,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绥化市纪委监委提醒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一、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要求,耍特权、搞特殊化。
二、严禁疫情防控擅离职守、脱岗漏岗。
三、严禁违规收送土特产品、购物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
四、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子女高考操办敛财。
五、严禁将探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或向基层单位转嫁相关费用。
六、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福利。
七、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八、严禁参与吸毒、赌博、酒驾等违法行为。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传导压力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纪律要求,做移风易俗的引领者、反对浪费的践行者。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节日病”,紧盯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做实日常监督、强化精准监督,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强化执纪问责,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典型问题公开曝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电话举报请拨打0455-12388,网络举报请登录网址: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suihuashi/反映问题。
绥化市纪委监委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