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象的公开信
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各有关单位: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重点工程之一,是提升全社会灾害风险意识的重要途径,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于2020年至2022年在全国开展,我省于2021年6月22日起正式进入全面普查阶段,2021年全面完成普查调查工作。
我省地处祖国东北部,是我国位置最北、纬度最高的省份,境内河流纵横、森林覆盖率高、地域面积大、地形地貌复杂、季风气候等特征明显,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能够为我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供助力支撑。
您身处区域的致灾因素,家庭的减灾水平,居住房屋的安全性,提供公共服务的学校、医院、福利机构、景区等基础设施的抗灾性能,危化、矿山等企业抵御灾害能力,各级各类组织机构的综合减灾能力等,都与灾害综合防治工作息息相关。本次普查对象包括省、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部分居民等,涵盖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
您作为龙江的一分子,既是普查主体,又是普查对象,既是参与者、贡献者,更是受益者、应用者,希望您全力支持普查、积极参与普查、主动配合普查,我们真诚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利国利民,让我们携手共进、通力协作,全面摸清灾害风险底数,查明抗灾能力,为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积极贡献!
衷心祝愿您身体安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