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0月30日讯 ( 陈驹 ) 近日,绥化市公证处在“纪念《公证法》颁布20周年”征文评选活动中,积极响应,全员参加,获得全省四个奖项,其中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各一枚,并获组织奖。
工作中,他们秉承“诚信为本,公证为民”的公证宗旨,铺就“公平、开放、服务”的公证底色,以履行《公证法》为己任,事无巨细,每次都能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近年来,市公证事处先后受到共青团中央、司法部、省司法厅和绥化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奖励,多次荣获省市文明服务窗口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标兵、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共青团中央司法部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了集体三等功。
在此次活动中,绥化市公证处主任王清涛撰写的《公证法实施成效及修改完善建设建议》获二等奖;公证员周长垠撰写的《公证体制机制改善建议》获三等奖;通讯《虽远必帮——绥化市公证处保护外出劳务群众和驻绥企业纪实》获优秀奖。另外,绥化市公证处由于表现突出,还荣获组织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