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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绥化市物价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绥化价格信息网  2017-10-12 16:30:02

  市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上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化管理。我局及时公布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推进收费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我局整理公布了《绥化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绥化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国家和省取消停征减免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即“两目录一清单”。通过以往的注重事前监管的许可证年审制度转变为把所有收费项目纳入清单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让“目录之外无项目,清单之外无收费”,自觉接受监督,有效杜绝自立项目收费、搭车收费、捆绑收费等现象。对收费项目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确保所公示的清单内容完整、准确。

  (二)完善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监管,创建优良的价格环境方面。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对价格监测数据的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绥化市区两级物价部门抽调检查人员30多人,组成6个检查组常年对市区“五大市场”、“十大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不明码标价、不规范明码标价、短缺数量及虚构原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30多件,按照差异化监管和首违不罚的原则,全部进行了处理和整顿规范。规范出租车运价。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出租车明码标价不规范,不按里程计时收费等问题,我们联合交警、运管、工商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以整顿规范出租车行业明码标价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与交警、运管开展了出租车行业价格公示情况专项检查,共集中检查出租车600多台,对20台违反明码标价政策的驾驶员进行价格行政处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三)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力度,对30多项涉及日常行政管理、办公等机关运行方面的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和修订,使机关的各项活动都有章可循。严格执行《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关程序要求,制定了绥化市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价格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防“关系案”、“人情案”发生,堵塞制度漏洞。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根据国家价格政策要求,进行重大价格决策时,必须实行价格决策集体审议制度,必要时实行价格听证。2016年我市在调整绥化市殡仪馆四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和调整绥化市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过程中,都进行了充分论证和价格听证,听取经营者、消费者、政府职能部门和法制部门的意见建议,在社会上取得较好反响。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五)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实施细则,已建立房地产、金融、药品、医疗服务、物业等行业和领域的价格监管经营者名录库,并依托12358价格监管平台,建立了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将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年龄、学历、专业、所在部门等登记入库,为开展随机抽查提供支撑,并运用绥化价格信息门户网站,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等内容按要求及时进行公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二是继续实行“三转四化”、“五抓促五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完善市场价格“网格化”、“差异化”、“一体化”的监管模式。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分门别类、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在实践过程中,创新工作思路,建立起网格化市场监管体系。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思路,对全市的“十大行业”、“五大市场”价格监管网,层层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价格监管格局,实现监管工作的广覆盖和常态化,做到有痕可循、信息报告、精准实施、应急处置、互联协作。

  (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等: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处置突发事件和应对价格咨询能力,2016年我局举办了2期绥化市价格监督检查业务技能培训班和1期价格行政执法案卷制做培训班,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解读,让执法人员学会在新形势下如何应对来自各方的质询,同时提高自身能力,以适应本职工作的需要。同时积极参加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在哈尔滨市举办的价格法律培训班,就价格行政执法存在的逻辑问题和相关法律知识、价格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和文书制作等内容进行认真学习讨论,更好地指导我们今后的价格行政执法工作。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七)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方面知识的培训与学习,鼓励和支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等:通过现场调解、主动服务、协调退还多收价款等方式,多渠道化解价格纠纷和矛盾,切实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2016年,我市累计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385件,其中:价格咨询337件,占业务总量的88%;价格投诉举报48件,占业务总量的12%,已办结385件,办结率100%。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按时向上级报送价格举报、价格检查等有关统计报表及分析资料,及时提供有效的数据,维护群众利益,疏导社会矛盾。积极主动履行价格行政复议职责,2016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八)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我市价格工作法制化水平,促进我市价格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定期召开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价格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制定、落实依法执法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划,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局执法人员严格持证上岗。近年来,我局全体干部按照规定积极参加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据统计,全局在职干部,全部取得省法制办和国家发改委颁发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

  七、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九)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等:在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想尽办法,稳定机构及物价干部队伍,完成价格机制改革的艰巨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上级以及本级开办的业务知识培训班,增强干部职工办公自动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紧密结合价格改革、调控和监管工作实际,提出加快修订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以价格法、反垄断法为核心的价格法律法规意见,及时制定或修订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听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价。强化能力建设。在减少政府定价事项的同时,注重做好价格监测预警、成本调查监审、价格调控、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价格公共服务等工作,并同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夯实工作基础。推行涉及民生的价格政策特别是重大价格改革政策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特别是政策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可能影响,做好风险评估,完善配套措施。落实和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特别是对特困人群的救助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做好舆论引导。加大对全面深化价格改革、规范政府定价、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新闻发布,准确阐述价格政策,讲好“价格改革故事”,及时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有利于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好声音和正能量,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绥化市物价局        

  2017年3月30日      

 
作者:    来源:绥化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编辑: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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