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广泛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定于近期组织召开完善绥化市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听证会。现对听证会参加人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予以公告。
一、听证会参加人参会名额
此次听证会共安排参会人员26名,其中:消费者参加人16名,经营者参加人4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6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或者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2、经营者、与定价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或者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3、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3、具备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
四、旁听人员、记者的产生
1、听证会设旁听人员3人,由市物价局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名额随机选取。
2、听证会设记者2人。由市物价局邀请市主要媒体采访听证会情况。
五、具体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起至8月10日结束。
2、报名方式:听证会参加人于8月10日前通过电话或传真向我局报名。并提供下列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牛忠臣、宫道天
联系电话:8388392
传真:8388781
地址: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C座417房间
绥化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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