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黑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的有关规定,绥化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拟于近期组织召开调整绥化市区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名额
1、听证会参加人共25人。其中,消费者11人,经营者3人,专家学者2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9人。
2、听证会旁听人5人。
3、听证会邀请市级新闻媒体参加。
二、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的产生方式
消费者由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协会推荐,经营者和专家学者由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委托市城市供热管理办公室推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聘请。
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自9月12日9时开始接受旁听人员报名,有意参加者请填写报名表(可到绥化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直接领取或到绥化价格信息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hpi.gov.cn/),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信箱8388389@163.com,旁听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不享有发言权。同时,可以直接到绥化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收费管理科报名,地址为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C座417房间。报名截止日期:9月18日16时。联系人:曹文宏,联系电话:0455-8388392。
特此公告。
绥化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1日
附件:调整绥化市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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