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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西公安局连续破获金融领域经济犯罪案件
http://suihua.dbw.cn   2016-02-17 17:03:28

  东北网绥化2月17日讯 依法清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打击整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兰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一步加大对金融领域经济犯罪的打击工作力度,现已侦破3起经济犯罪案件,抓获嫌疑人3人。

  1月初,兰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自金融部门获得兰西县红星乡某村村民宋某某涉嫌骗取贷款的线索。经工作查明,2012年至2013年期间,宋某某采用多户村民顶名的方式在兰西县红光信用社贷款41.5万元,改变贷款用途并逾期180天不还款。信用社工作人员多次催要无果,后宋某某不知去向。经侦大队于1月6日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经侦民警多种渠道分析宋某某的行踪轨迹,1月14日,在兰西县将宋某某抓获。宋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宋某某被刑事拘留。

  2015年12月27日,兰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涉嫌骗取贷款和实施保险诈骗犯罪案件。2015年2月,兰西县公安局接到兰西县纪检委移交的一起省委巡视组督办的涉嫌保险诈骗案件。局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副局长武义辉亲自挂帅指挥办案。经侦查核实,犯罪事实清楚,案件定性准确,同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还涉嫌骗取贷款犯罪。经过多种手段缜密工作,经侦大队侦查员得到了一条重要线索,嫌疑人赵某可能藏匿在河北省河间市某乡镇。经侦大队大队长王立臣、副大队长张列男立即带领侦查员赶赴河间市。在河间市,经历7天的摸排和蹲守,抓捕组侦查员摸清了嫌疑人赵某的活动规律。在河间市警方的配合下,2015年12月27日,成功将嫌疑人赵某抓获,并连夜将赵某从河北解回。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金融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兰西经侦大队查明,居民刘某某于2012年10月9日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兰西县支行办理借记卡一张。截至2015年6月29日,刘某某恶意透支本息合计3.1万元,后刘某某逃跑。经侦大队于2015年8月31日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当年12月24日,经侦民警将刘某某抓获,为金融部门挽回经济损失3.1万元。刘某某被取保候审。

  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 蔡元清 韩春林 沈雪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桑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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