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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真诚调解22年民间借贷纠纷案得解决
http://suihua.dbw.cn   2016-02-17 17:03:31

  东北网绥化2月17日讯  日前,明水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成功调解一起22年前借款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法官真诚调解,案结事了。

  1994年3月25日,被告杨某的丈夫刘某因从事个体运输业,在原告于某处借款2万元,刘某当时为原告出具了盖有本人名章的借据一枚,并约定借款月利率为2.5分。之后,被告刘某于1996年只给付原告本金1万元、利息1.1万元,直至2013年被告刘某死亡,再未给付。近日,原告于某诉至明水法院,要求被告刘某之妻杨某偿还尾欠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共计6.4万元。民二庭法官没有被该案形成的时间久远、利息大于本金、被告已经死亡和审理难度较大等重重困难所吓倒,也没有怕麻烦简单地就事论事,运用诉讼时效把当事人拒之门外,而是站在司法为民、构筑和谐、维护稳定的高度,通过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来化解这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疑难纠纷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被法官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所感动,在法官主持调解过程中,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2万元,并当即给付。至此,22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法官真诚调解终于案结事了。

 
作者: 付饶 刘超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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