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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禁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乱办班补课
http://suihua.dbw.cn   2015-12-29 17:42:47

  东北网绥化12月29日讯 12月29日,记者在全市治理乱办班补课行为工作部署会议上获悉,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坚决刹住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歪风,市教育局下发《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寒假期间乱办班补课通知》,严厉打击寒假期间乱办班补课行为。

  《通知》要求,要严禁中小学校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在校内集体补课;严禁在放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在校内开展奥数、特色英语、作文等有偿辅导;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举办补课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严禁教师将本班学生介绍到校外办学机构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理由为借口为违规办班提供场所或与其他办学机构联合办班。任何学校不得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开办以面对学生为主要授课对象的补习班、培训班。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各中小学校校长作为“一把手”要负总责,教职工要分别向教育局、学校做出承诺。

  《通知》要求,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查实有乱办班、乱补课现象的学校、学校领导及教师个人将给予学校组织学生在校有偿补课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学校校长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对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给学生,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乱办班、乱补课的教师,调离教师岗位,年度业务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晋升教师职务,不得参与评优选先,视违规违纪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对受到处理教师所在的学校,取消当年评选各种先进资格,对校长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县(市)区和学校,在全市通报并提请县(市)区党委及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局要在新闻媒体及各中小学校公示栏公开本级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绥化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8388609)。

 
作者: 蔡平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张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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