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2月16日讯 绥化市民吴某因发财心切,购买假币欲倒卖,没想到刚把假币买到手,就被警方逮了个正着。近日,吴某因犯倒卖假币罪,被河北省抚宁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6万元。面对这样的结果,吴某悔恨不已。
吴某中专毕业后,多年没找到自认为满意的工作,他又不肯踏踏实实做事,没有稳定收入,家庭生活比较拮据。2013年10月,他听别人说香港有人出售高仿真假币,如果买进卖出,可获暴利,于是动起了歪念。他经过反复打探,与一位香港的制售假币者取得联系,经讨价还价,最终与对方“成交”。对方要求吴某向广州的一个叫“黄宇宙”(后经警方查实为化名)的账号汇款,于是吴某也给自己起了个时尚的名字“乔丹”,并用此名汇款以掩人耳目。2013年11月中旬,吴某在大连市一个邮政储蓄所向“黄宇宙”的账户汇款22800元。之后对方也从广州将一纸箱假币交给广州至大连的公路长途客车,让该车把纸箱托运至大连金州区,并且按吴某的要求,在纸箱上标注吴某的手机号码,但把其又化名为“李全”。
对于吴某与对方的非法交易,警方已掌握一些线索并立即采取行动。当托运假币的客车行驶至河北省抚宁县境内时,当地警方按上级指令拦截并在车上成功查获了该纸箱。经当地人民银行鉴定,该纸箱内的1998张100元面额的第5套2005版人民币均为假币。
为了引蛇出洞,抓获接货的犯罪嫌疑人,警方又用原来的纸箱装入砖头继续运往大连市。当吴某前去取纸箱时被警方抓获。吴某开始试图抵赖,但警方调取了他在银行汇款的视频,又查实了他所持的名为“乔丹”的伪造身份证,吴某才彻底交代了他的全部犯罪事实。随后,广州警方又根据吴某提供的线索,又成功破获了境内的另一个倒卖假币的犯罪团伙。
鉴于吴某后来完全认罪服法、诚恳悔罪,其本次犯罪系初犯,所购买的假币未流入社会,属犯罪未遂,尤其是他有协助警方破案的立功表现,法院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对吴某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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