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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己私利破坏绿化城管部门对其处罚
http://suihua.dbw.cn   2015-12-08 17:29:44

  东北网绥化12月8日讯   “没想到自己险些犯罪,很后悔,真的不应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城市绿化。”12月4日,拿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处罚决定,市民王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王某是四平街上某商铺老板,他家门前有一绿化带。今年城区秋天绿化时,市园林处按照城市规划设计在绿化池内新植入了一些银中杨。看着新植的银中杨,王某担心绿化树将来长大影响其生意,就在11月21日偷偷地将整个绿化池中的20余棵银中杨“枭首示众”,使原本枝桠茂盛的绿化树全部“修剪”成树干。27日,市园林处巡查人员巡检到四平街时,发现了这一情况,立即向市城管治安支队报警。市城管治安支队接警后,组织精干力量赶到现场进行破案,经过多方收集证据,最终锁定了破坏绿化嫌疑人为王某,并将其带回城管治安支队进行调查。按照王某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计算数额,尚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因而城管治安支队将违法嫌疑人移交给市城管执法局进行相应处理。市城管执法局按照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对王某作出了赔偿损失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者: 慈大公 孙曙光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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