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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
http://suihua.dbw.cn   2015-06-02 16:12:53

  东北网绥化6月2日讯  近日,海伦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4年12月9日13时许,海伦男子陈某和女儿阿娟(另案处理)回女儿家中收拾衣物,男子与姑爷韩某发生口角,继而产生厮打。陈某用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韩某,阿娟用水杯砸韩某头部。见势不妙的韩某遂起身跑出房间,来到楼下准备报警,但陈某不依不饶追至楼下继续殴打,致韩某眼睛等部位受伤。两人的殴打行为被在场的群众制止。经法医鉴定,韩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据此,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作者: 冯国春 赵媛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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