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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李某酒后抢劫强奸朋友妻
http://suihua.dbw.cn   2015-04-24 15:36:35

  东北网绥化4月24日讯  近日,安达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劫、强奸案,被告人李某犯抢劫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14年10月22日14时许,李某酒后窜至其朋友曲某家,见曲某的妻子韩某一人在家,便产生抢劫之念,遂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威逼韩某,抢得300元。后李某又持刀威逼韩某,欲强行与韩某发生性关系,后韩某婆婆许某买菜回到家中,李某闻声逃跑,在逃跑过程中,李某用尖刀扎许某和韩某。李某所抢劫赃款被其挥霍。经法医鉴定,韩某、许某的损伤均已构成轻微伤。李某于2014年11月1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威胁被害人,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其违背妇女意志,持刀威胁被害人,致被害人不敢反抗,欲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作者: 王春霞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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