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在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委员运用提案履职意识还不够强,一些提案内容空泛缺乏针对性;提案的信息化水平还不够高;一些承办部门对提案办理重视不够,文来文往、答非所问、重答复轻办理,总结型、辩解性答复等情况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承办部门与提案人面商不足,一些提案办理效果不尽人意。2015年,市政协常委会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更加注重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履职为民作为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法治思维开展好提案工作,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整体水平。
(一)进一步夯实提案工作基础。要继续加强委员对《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的学习,继续开展提案知识培训,提高委员利用提案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要组织动员政协委员围绕民主法治建设、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重大决策实施,围绕党政工作中心、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百姓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调研,开阔思路,提出优质提案。要组织动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界别,发挥集体优势,就事关深化改革升级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打造精品提案。要发挥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及时将视察和专题调研中形成的重要建议转化为高质量提案。要不断加强提案委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大提案审查力度,完善分类办法,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健全重点提案遴选机制,完善优秀提案评选办法。要加强委员管理,及时通报委员撰写提案情况。
(二)进一步拓展提案工作思路。要积极推进提案工作网络化平台建设,努力实现提案网上提交、网上办理和网上答复。积极推进提案办理协商与政协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将委员反映集中强烈、案由客观突出、内容相近相关的提案进行并案形成重点提案的做法,增强提案的分量。积极引导委员关注政治体制改革,并就政治领域的相关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三)进一步推动提案协商办理常态化。要更加活跃有序地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提高协商成效。要增强针对性,深入开展提案征集和办理协商;增强实效性,充分发挥提案在民主监督方面的独特作用;增强主动性,积极推进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要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协商机制,规范协商程序,创新协商形式,逐步建立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三方沟通协商机制,促进承办单位加大协商频率。要把沟通协商作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通过电话联系、座谈研讨、登门走访等形式,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建议,实现良性互动,共同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丰富协商民主实践、推进协商民主进程、提高协商民主效果发挥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提案工作机制。要着力完善领导机制,加强党委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政府、政协联合交办、督办提案机制和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要着力完善参与机制,把提案工作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政协参加单位和各专委会的专题调研、专项视察、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多种形式的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成果转化为提案。要着力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提办双方、主协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加强政协组织内部的协作,共同做好提案工作。要强化激励机制,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大力表彰先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支持提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发挥提案工作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切实提高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进一步汇集提案工作发展的强大合力,使提案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五)进一步加大提案办理力度。要统筹协调,联合党政督查部门加强对承办单位督促检查,促进承办单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全面推进提案的办理落实。要突出重点,进一步提升党派团体提案和重点督办提案的办理质量。推动党委、政府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全面提升提案办理协商水平。
各位委员,新形势、新任务为政协提案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让我们在中共绥化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拼搏进取,再接再厉,努力发挥提案在履职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市委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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