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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因务工受伤 法院调解获赔偿

来源:绥化新闻网 2022-04-14 字体:

  近日,安达法院先源法庭受理一起一农民在秋收时务工受伤的案件,经过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当事人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

  2020年10月起,刘某在赵某、李某处为其驾驶收割机收割玉米,11月20日6时左右,刘某在维修收割机时胳膊被收割机绞伤,先后到安达市中医院、大庆市人民医院、大庆油田总医院、哈尔滨市第五医院进行就诊治疗。经哈尔滨市第五医院诊断为右桡骨远端、桡骨干骨折、右尺骨茎突骨折、右前臂皮肤碾挫伤、左前臂皮肤软组织缺失,并需要石膏固定治疗及后续治疗。刘某在受伤后经两次手术治疗,共住院37天,产生医疗费80096.87元,赵某先期已支付20000元医疗费。刘某出院后,向赵某、李某索要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双方协商未果,诉至先源法庭。

  在案件受理之初,刘某要求申请司法鉴定,对此次受伤的相关费用进行统计,并且拒绝调解。主审法官仔细查看刘某提供的证据后,认为刘某提供的证据充分,无需司法鉴定即可清楚计算刘某在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被告同意调解后,主审法官细致地与原告刘某及其亲属进行沟通,告知他们调解的优势,既可以缩短诉讼时间,又能减少鉴定等一系列非必要花销,并且依照所提供的证据,鉴定所得结果与诉讼请求结果几乎一致。

  最后经过现场调解,赵某、李某分别赔偿刘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后续医疗费用合计40000元和30000元,赵某当庭履行30000元,余款次日给付,李某当庭履行30000元。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汪家兴 )


编辑:张桂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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