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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多年 合同产生纠纷
http://suihua.dbw.cn   2016-10-27 07:58:42

  东北网绥化10月27日讯近日,安达市法院铁西法庭审理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2001年,刘某与李某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刘某以每年每亩15元的价格将自己的土地流转给李某后外出打工。2016年刘某年岁已高,回乡后与李某协商提高流转价格,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提高至每年每亩300元,李某认为自己为改善土地投入很多资金,且300元过高。主审法官了解情况后,多次做双方工作,但就流转金额未能达成一致,经法庭审理后,依法作出了将流转费用提高至每年每亩180元的判决,双方均表示服判。

 
作者: 郝雪明    来源: 绥化新闻网     编辑: 张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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