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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月活动
http://suihua.dbw.cn   2016-09-05 23:51:35

  东北网绥化9月5日讯 9月5日上午,市区民政局、市区慈善总会联合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月活动启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树生出席相关活动。

  宋树生在讲话中说,我市慈善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慈善宣传聚焦主流媒体,“德善大讲堂”向城乡普及,弘扬中华慈善美德的各类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慈善募捐和救助形成常态,并正在向项目化运行、品牌化打造、公众化参与、社会化推进的方向发展;慈善义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服务触角不断延伸,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有力的推进了全市慈善工作的发展,为和谐绥化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4年我市被评为“全国六星级慈善城市”,今年8月28日全省慈善工作推进会议对我市慈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要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所确立的改革措施,努力激发各类慈善主体的发展活力,全力推进慈善工作依法运作、依法管理、依法推进,努力开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月活动在绥化大地播下慈善火种,强化全民慈善意识,传承中华慈善美德,不断发展壮大慈善义工队伍,广泛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加快构建“强帮弱,富帮穷,健康帮残疾”的公益慈善社会服务体系,形成全民慈善氛围,强力推进“慈善绥化”建设,为实现农区现代化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启动仪式上宣读了中华慈善总会下发的“中华慈善日”倡议书,与会领导还向慈善文艺团体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资料和传统文化书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今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规定了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我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将9月份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活动月,并开展系列慈善宣传活动。

 
作者: 刘华鹏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桑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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