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9月4日讯 收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北林区三河镇沟刘村挖排水壕造成674棵树被毁、2005年至2012年北林区三河镇沟刘村共计11715棵树被邱立柱无证采伐、肇东市西八里镇飞跃村破坏草原和林地事项问题后,绥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北林区和肇东市对交办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交办的北林区三河镇沟刘村挖排水壕造成674棵树被毁事项,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2014年4月,北林区森林公安局接到李占军等3名群众举报,反映李占军林木被毁,北林区森林公安局进行了初查,因此案涉嫌刑事犯罪,将案件移交北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经国保大队立案侦查,2014年4月26日,为了解决村民100多垧水田排水问题,沟刘村支部书记石宝仁带领村民雇用钩机到原东北村三组鱼池,对原排水渠进行清挖恢复,因原用于排水鱼池被李占军私自占用改为水田并承包给村民高福祥,李占军阻挠挖掘,并与村民发生冲突,李占军提出改变路线,在鱼池西侧其承包林地内新挖排水渠(有现场村民笔录证实),但村民认为在林地内挖渠排水不畅,不同意李占军意见,双方发生争执,石宝仁见协商无果,便离开现场。后村民同意李占军意见,钩机司机蒋术学便进行了施工。经北林区林业局工程师鉴定,挖掘排水渠长240米,测算被毁幼龄林674株。依据《森林法》相关规定,蒋术学毁坏林木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在公安机关侦办案件过程中,2015年1月21日,蒋术学因患肝癌死亡,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此案。鉴于蒋术学已经死亡,依据案件调查事实,沟刘村村委会和李占军在毁林过程中均有过错,但考虑挖渠目的和危害性,并且此排水渠确实发挥了作用,经北林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林业局等部门共同商议,不宜对沟刘村村委会和李占军按犯罪处理。北林区责令沟刘村村委会和林权人李占军于2017年春季共同恢复毁坏林地,由三河镇政府组织实施,林业部门监督实施。
对于交办的2005年至2012年北林区三河镇沟刘村共计11715棵树被邱立柱无证采伐事项,经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2004年7月1日,经沟刘村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决定,对全村34地块树木14946棵对外公开竞价拍卖,用于偿还村集体债务,当年无人购买。2005年又经过公示继续对外公开竞价拍卖,该村村民张天才和北林制材厂法人代表邱立柱参与竞买,经过竞价,邱立柱以12万元竞得,并于2005年12月18日与沟刘村村委会签订公开拍卖树木合同。邱立柱于2008年、2010年、2012年分别申请采伐,经林业部门审核批准,对5块地2581树发放了采伐许可证,邱立柱按照规定进行了采伐。2016年8月27日,联合调查组深入实地现场核查,原批准已采伐地块,在邱立柱实施采伐后,沟刘村村委会已分别发包给王兆忠、杨喜江、薛长胜、冯富祥、胡学士、杜福兴、修和恩、王伟、陶庆臣、齐淑民、刘德全、杨文忠等人植树造林,现均已恢复造林。其余没有批准采伐的,林权人没有进行采伐,林木仍然存在。经核实发现,三组北沟子和小砖厂两地块未发放过采伐许可证,但与邱立柱承包时林木状况不一致,原为松树现已改植杨树。与邱立柱核实没有进行过采伐。经沟刘村村委会证实,邱立柱承包时上述两块林地树木就较少,属于残次林,加之由于邱立柱疏于管理,树木逐年减少,后期基本灭失,村委会分别于2010年、2012年将两地块分别承包给杨喜江、齐淑民和胡学士进行了更新造林,现改植为杨树。北林区政府将进一步要求林业部门、三河镇政府和沟刘村村委会加强对林木资源监管,发现违规采伐,破坏林木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交办的肇东市西八里镇飞跃村破坏草原和林地事项,经调查处理情况属实。举报人反映地块总面积为405亩,其中耕地面积180亩,草原面积220亩,林地面积为5亩。上访人反映的地块位于飞跃村与大庆市肇州县朝阳沟镇利强村接壤处,系肇东市西八里镇飞跃村与大庆市肇州县朝阳沟镇利强村权属争议地块,该地块约220亩,二调图上显示为草原,经实地踏查该地块现已为耕地种植玉米。2009年该地块曾出现过涉嫌开垦草原案件,肇东市公安局进行了调查。后因与大庆市肇州县朝阳沟镇利强村土地权属不清,未形成最后处理意见。举报人所反映的地块为东西两部分,东部在1995年至2012年由举报人陆续开垦约58亩,一直耕种到2013年年末;西部162亩土地由大庆市肇州县朝阳沟镇利强村管理,2004年承包给肇东市五里明镇刘老实屯农民于秀荣,于秀荣将该地块草原开垦为耕地,开垦后于秀荣雇佣西八里镇飞跃村村民苗加军管理,上访人误认为该地块为苗加军所耕种。2014年3月,飞跃村与大庆市肇州县朝阳沟镇利强村村委会经口头协商将该地块转为飞跃村管理,2014年3月份经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将该地块220亩公开竞价发包给本村村民苏丙超(东部58亩发包年限为50年,西部162亩发包年限为3年)。上访人因没有承包到该地块,曾多次去市里上访。因该地块有权属争议,承包人苏丙超至今未与飞跃村签订承包合同,现在该地块种植玉米。所破坏的林地承包人是太平山村村民边树革,该林地位于被破坏草原的东北部,面积约5亩,林业部门没有发林权证。承包人边树革2013年承包的该林地,春季栽杨树800棵左右,该地块含有重度盐碱,到秋季又发生水灾,所栽杨树苗全部死亡,2014年后承包人边树革改良林地土质结构后,在该地块上种植玉米至今。西八里镇林业站责成承包人边树革于2016年10月末前将承包的林地全部恢复造林,由西八里镇飞跃村收回承包人苏丙超承包的220亩草原,于2016年10月31日开始恢复草原植被。西八里镇人民政府将对飞跃村村委会和林地承包人边树革进行督办,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进一步明晰与周边接壤市县乡镇的土地权属,加强所辖区域内草原和林地的监督管理力度,对破坏草原或林地的不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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