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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认真查办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三十一批交办事项
http://suihua.dbw.cn   2016-08-24 21:10:40

  东北网绥化8月24日讯 收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物流将垃圾运到平顺村焚烧垃圾污染周边环境、北林区西长发镇双发村粮库南侧烘干塔噪声粉尘扰民、北林区生活污水处理不达标和硅化工厂生产废水污水处理不达标、安达市卧里屯乡龙华村高家窑南侧1公里处草原被开垦耕地、北林区款城饭店锅炉和世龙雅居5号楼对面小区供热锅炉烟尘污染扰民事项问题后,绥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达市和北林区对交办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交办的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物流将垃圾运到平顺村焚烧垃圾污染周边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市长安物流有限公司自有清运垃圾车辆出现临时状况需立即修理,该公司临时外雇王春强负责清运公司内产生的生活垃圾,该清运垃圾人员没有按公司规定将垃圾统一运送到绥化市垃圾处理厂,而是将垃圾运到平顺村废弃场地内进行焚烧,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同时给周围百姓生活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市长安物流有限公司已对该临时清运垃圾负责人王春强予以开除处理,并同时罚款2000元。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将联合环保等相关部门对园区内运行企业进行综合性检查,严格查处乱扔、乱倒、肆意焚烧、违法排放等污染环境问题。

  对于交办的北林区西长发镇双发村粮库南侧烘干塔噪声粉尘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反映的企业为绥化市福盛粮贸有限公司,该企业南侧、东侧均为农田,北侧距烘干塔40米为商服。2015年6月,该企业在未进行环评的情况下准备建设烘干塔,因北侧商服户对烘干塔建成后可能影响其经营和生活提出异议,北林区环保部门对其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制止,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企业按要求停止建设。2015年8月份,该企业向北林区环保部门申请环评,但在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在2015年10月份擅自开始了建设,并在11月份投入生产。2015年11月28日,北林区环保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5万元。2015年12月6日,北林区环保部门组成由省环保专家、绥化市环保局环评科相关人员参加的专家评审组,对该企业烘干塔建设项目进行专家评审论证,要求企业在降低噪音、减少粉尘排放方面增上设施。在环评未予批复情况下,该企业再次进行非法生产。北林区环保部门依据新《环保法》规定,于今年1月11日将该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今年3月16日,北林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该企业负责人宋娟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8月1日,北林区环保部门依照环评审批程序和专家论证意见,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但因该企业处在停产期,未进行环评验收。8月21日上午,北林区专项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环保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如不能通过环评验收,坚决不允许生产,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该企业逾期未缴纳的罚款,移送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北林区环保部门将在环评验收前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避免再次发生违法生产行为;如通过环评验收,加大日常监测频次,保证达标生产,避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做好周边群众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对于交办的北林区生活污水处理不达标和硅化工厂生产废水污水处理不达标事项,经调查处理,怀疑北林区生活污水处理不达标问题情况不属实。8月21日,市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对北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据群众反映,怀疑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不达标,市环保局的监测人员和执法人员对污水处理厂的排水进行了现场采样和现场勘查,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异味。采样检测结果是达标排放,综合日常监管监督性监测情况和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显示,企业污水排放不超标;怀疑硅化工厂生产废水经处理的水质不达标问题情况基本属实。所反映的中晶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0年建厂,由于国际市场原因未调试安装设备和生产。今年4月份开始重新启用,对原有设备进行安装调试,7月初开始部分调试生产,主要产品是太阳能电池,预计年产60MW,企业太阳能电池项目无环评。8月21日,市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对中晶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群众反映中晶新能源有限公司排放水质不达标,市环保局的监测人员和执法人员对中晶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排水进行了现场采样和现场勘查,发现企业排放两种废水,分别是废碱水和废酸水,大约每小时5吨,中和处理后排放。采样结果显示PH值7.28,其他污染物未监测出。针对中晶新能源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项目没有环评的行为,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以20万元罚款。市环境保护局将对市污水处理厂、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管频次,监督、检查中晶新能源有限公司按照《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要求认真执行,加大监管力度,防止企业擅自生产。

  对于交办的安达市卧里屯乡龙华村高家窑南侧1公里处草原被开垦耕地事项,经调查核实属实。安达市联合调查组开展实地调查,并详细调阅相关材料,检查中发现所反映的地块距龙华村高家窑1公里处确有一处耕地,卧里屯乡政府确定此地块为2016年开垦,土地部门实地测量面积12082.54平方米。耕地所处位置原有草原11828.19平方米,归卧里屯乡管理;原有林地254.35平米,2009年起由村民王奇承包。该处开垦18亩耕地破坏草原、林地情况属实,但涉及面积不足群众所称的300亩。安达市政府将责成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立案调查,在一个月内按法律法规对破坏草原、林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查处结果另行上报。

  对于交办的北林区款城饭店锅炉和世龙雅居5号楼对面小区供热锅炉烟尘污染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反映的北林区北三东路建工小区B区南栋对面款城饭店锅炉烟尘污染扰民问题情况基本属实。款城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共有两台热水锅炉,没有除尘器,主要燃料是原煤。 8月21日,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监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对款城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锅炉在起炉过程有冒淡蓝色烟现象。市环保局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于8月21日当日立即停止燃煤锅炉的使用,并将其两台锅炉予以查封。市环境执法部门将对款城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锅炉使用情况进行督查,防止该公司重新启用燃煤锅炉;反映的北五东路世龙雅居5号楼对面小区的供热锅炉烟尘污染扰民问题情况基本属实。供热锅炉烟尘扰民锅炉为市乾丰物业中包小区供暖锅炉,锅炉房内共计3台锅炉,2台为采暖季正常使用、1台2吨备用,采用干式除尘器,主要燃料为原煤。8月21日,市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对绥化市乾丰物业中包小区供暖锅炉进行了检查。据居民反映,小区内供热锅炉供暖期内起炉的过程中偶有黑烟产生。市环保局对物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在供暖使用前要求物业对锅炉、除尘设施进行检修,保证取暖期内烟尘达标排放。同时该物业公司承诺在一个月的时间内,锅炉、除尘设施检修完毕,保证烟尘达标排放。2017年待大唐热电建成后,该小区供热并入大唐供热管网,取缔小区取暖锅炉。市环保局将对市乾丰物业中包小区供暖锅炉增加监管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监督、检查企业按照《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要求认真执行,监督该公司整改到位。

 
作者: 刘华鹏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张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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