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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专题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及相关《通知》精神
http://suihua.dbw.cn   2016-03-21 17:19:23

  东北网绥化3月21日讯 3月18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东主持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会上,全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的通知》和《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效司法保障的工作意见》。

  中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参会同志就学习贯彻工作做了发言,大家一致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黑龙江寄予厚望,就全面振兴发展,明确了思路和要求,指出了方向和路径,一定要学深悟透讲话内涵,准确把握讲话精神实质,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司法实践中,全力推动经济发展。李东就学习《讲话》、《通知》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等进行了细致的辅导。他强调,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巨大的鼓舞,也是极大的鞭策,通过学习讲话,使我们全力推动发展的信心更足、决心更大,思路和方法更清晰。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将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讲话精神,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他要求院机关党委组织好各支部全体党员开展深入学习工作,确保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

 
作者: 孙瑛 宋昕 张秋滢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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