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静默地微笑着,谦和文雅的风度,让你不太容易联想与警察有关的威武、刚毅这类大词。但是,翻开他年轻而厚重的从警履历,每一页都闪烁着动人的光华;走近他静如大海的内心,你会惊异他那源自父辈的对职业的敬仰与自觉。
是的,敬仰、自觉。这在新潮的人看来似乎已经久远的渐渐陌生的信念,就在李洪海和许许多多公安民警的血液里奔腾着。这血液激荡着,无声而有形,催促着一代英雄不断奋进前行。
1996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的李洪海,是绥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从警20年,以其铁血丹心,破案抓逃,打黑除恶,为民担当,保社会安宁,处理各类案件5000余起,行政拘留868人,刑事拘留78人,调解治安纠纷4200多起,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他在摸爬滚打中,历经生死,屡立战功,他曾12次被评为省市级先进个人,两次获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二等功2次,获得绥化市“十佳民警”等多项荣誉称号。闪光的奖章照耀着英雄的足迹,正是这足迹,连接成了李洪海这位年轻的共和国警官,用警魂大爱浇灌的铁血丹心之路。
为民除恶宁舍生死
据统计,近几年,中国警察平均每年因公牺牲都在400人以上。公安民警时时在流血、天天有牺牲,和平时期牺牲人数最多几乎是这个职业的一个天然的悲壮,每一个在一线的公安民警常年都面临着这样一次又一次的生死考验。
李洪海也是这样。不过,和他谈起这个话题时,他淡淡地说:“咱干的就是这个活儿。”这淡淡的话语、平常的心态,表达了人民警察忠诚使命、无怨无悔、义无反顾的博大胸怀,把生死置之度外,并用实际行动书写了一曲曲为民除恶、舍生忘我的战斗诗篇。
2008年6月8日,一支接受省公安厅指令、由绥化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直接指挥特殊的队伍秘密进入了海伦市。他们的目标是打掉以乔某和丛某为首的横行海伦近10年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行动代号“6·08”。李洪海是“6·08”专案组侦察一组组长。
经查,这个恶势力团伙自1999年以来,以极其残忍的手段,疯狂作案25起,受害群众50余人。此案主犯之一乔某本是公安民警,案情特别复杂、涉案人员多、作案时间跨度长,工作难度很大。10天、20天、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冰山被撕裂,掩盖在大地的雪被风吹化了,罪恶的面纱终于被法律和正义揭穿了。
缉捕战斗打响了,但狡猾的乔某却凭借伪装,带领几个打手仓皇逃窜。李洪海带领四名同志,一路从哈市追踪到吉林省松原市。由于松原地形复杂,在追击途中,李洪海与其他四名同志失去联系。自己孤身跟进,危险可想而知,但李洪海知道,如果这次不能实施成功抓捕,也许就会失去最佳战机,这会对整个战役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他冒着生命危险,只身一人继续跟踪,终于摸清了乔某等人在前郭县的落脚点。他迅速联系其他同志,全体同志合力围歼,终于将乔某等5人全部缉拿归案,为“6·08”专案的成功告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省公安厅发来了厅主要领导亲自签署的贺信。
合成作战依靠的是集体的智慧和战友的协作配合,但一线公安民警常常还会与犯罪分子短兵相接,此时则完全凭个人的胆识、勇气,甚至是良好的体能:力量的角逐决定生死!
2009年5月2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林某在绥化某快餐饭店将被害人李某用刀砍伤后逃跑,被公安机关上网通缉。此后,这个人的相貌被牢牢地印在李洪海的头脑中,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嫌疑人的照片他过目不忘。6月24日下午5时,李洪海在绥化市火车站附近鑫威小区走访,林某的身影从他身边一闪而过,就在这个瞬间,李洪海下意识地大喊一声,已是惊弓之鸟的林某则闻声而逃。五分钟后,林某被戴上手铐,他从口袋里掏出的尖刀闪着寒光,被李洪海打落在脚下。
这是2009年3月9日21时,发生在北林区某烧烤店的一幕:无业人员王某等人在饮酒时因琐事将一名群众打成重伤,后王某潜逃,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开始在网上通缉王某。2009年7月16日18时,李洪海得到线索,逃犯王某从上海返回绥化。傍晚大雨倾盆,李洪海顾不上吃饭,顶着暴雨,到王某可能落脚的地方追查。冰冷的雨水中,李洪海的胃部开始剧烈痉挛,他忍着疼痛,继续趟着雨水前行。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在北林区水文胡同内的小区里发现了逃犯王某。当李洪海强忍着巨痛将王某捕获带到局里后,一下昏倒在办公室的床上。
这就是警察,李洪海就是这样的人民警察。大案、重案首战用我,无论艰难困苦,即使面对生死,也勇往直前、务求必胜。“我是警察,警察是我的职业。”凭着这份自觉,他担当着无悔的使命:曾在医院电梯就要关闭的瞬间,将罪犯扑倒;曾面对挥舞砍刀、穷凶极恶的歹徒,毫无惧色,第一个冲上去夺下砍刀,将其制伏;还曾在小区某个房间床下,擒获手握自制火药枪的逃犯。李洪海是幸运的,虽伤痕累累,但每次都能化险为夷。其实他的身材并不算魁梧强壮,感谢命运,总是青睐正义,因为维护正义的人,有无畏的勇气,有无穷的智慧,更有无敌的力量。
为民担当忠诚尽责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种子则是农民一年的全部希望。在绥化这个全国闻名的粮食主产区,买到纯正优质的种子化肥和农药,农民们才能在这片油汪汪的土地上,培育丰收的果实。然而,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把牟取暴利的主意打在了这些靠土地吃饭、实现梦想的憨厚的农民身上,这些制假售劣的犯罪一旦得逞,那对于被坑害的农民来说,无异于一场灾难。依法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这正是李洪海的主业。
这是一起令人震惊的典型坑农案件。
2012年春,绥棱县四海店镇农户薛某凑钱在北安市某农场承包土地,种植了50公顷马铃薯。他从四海店一家农药商店购买80桶农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80桶农药全部是伪劣农药。当年秋季,他辛苦一年种植的马铃薯因此大面积减产,损失了70余万元。
2013年2月,薛某到公安机关报案。此案引起了省公安厅的关注,省公安厅有关部门领导亲自带队,到绥化市对这起制售伪劣农药案件进行督办。作为绥化市公安局派出的专案组成员,李洪海带领队里同志,连夜赶到绥棱县,依法传讯销售伪劣农药的高某等人。通过调查得知,高某售出的这批农药是从哈市居民王某等人手中购进的。李洪海立即带队深夜赶往哈市呼兰区,将王某抓获。在讯问中,王某出乎意外地很快承认了把伪劣农药卖给高某的事实,并主动交代农药是自己加工的。审讯过于顺利使李洪海敏锐感觉到王某的举动异常,经过详实梳理王某的供述,李洪海和民警敏锐地察觉到,此案还另有隐情。继续加大审讯力度。在大量的事实面前,没有退路的王某终于交代了,货并不是他自己生产的,而是来自于他的上一级销售商张某。在支队领导的指挥下,李洪海和队友邢宏伟立即奔赴哈市抓捕张某。顶着零下30摄氏多度的严寒,他们在长达11天的调查走访后,于2013年2月27日下午将偷偷返回哈市亲属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马不停蹄,昼夜工作,涉案嫌疑人刘某和付某也很快落入法网。为把此案办成铁案,李洪海研究案情、收集证据,在审讯室连续呆了12天,有时一天也顾不上吃一顿饭,最终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被依法起诉,为薛某等多名受害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造假者的贪欲无边界,李洪海和他的战友们惩治罪恶的脚步就不能停息。
2013年5月19日,辽宁抚顺某种业公司报案,望奎县某种子商店冒用该公司种子品牌,大量销售玉米种子。当日,将涉案业主王某抓获,经突审,王某如实交代了假冒玉米种子4万余袋、销售金额达26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李洪海和战友经过调查,掌握了王某的售假上线嫌疑人吉林省吉林市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犯罪事实。李洪海带领专案组成员随即前往吉林市,历经10余天,展开侦查,摸清了涉案公司转移的赃物和证据的藏匿处。但主要嫌疑人倪某一直狡猾地与侦查员“藏猫猫”。李洪海及时调整抓捕策略,带领专案组撤出吉林市,于第二天晚上又秘密返回,经过3天的缜密排查, 5月31日,确定了倪某在永吉县一个偏远乡镇的藏身处,将倪某抓捕归案,打掉了这个跨省生产、包装、销售假冒玉米种子的犯罪团伙,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2014年2月下旬,李洪海在工作中获得线索,肇东市和兰西县等种子市场出现了假玉米种子。向支队领导上报情况后,李洪海带领民警立即奔赴肇东市和兰西县展开先期侦查。在对目标进行10余天的侦查中,李洪海往返肇东、兰西30余次,有时一天往返两地4次跟踪嫌疑人。3月8日,李洪海和侦查员终于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生产、销售、存放的三处地点。为掌握犯罪证据,李洪海带领民警到达售假窝点后,为避免打草惊蛇,他独自一人翻过2米多高的围墙,躲过2处值班门卫,悄悄潜入生产车间,取得了种子样品。经农业部种子鉴定中心鉴定,确认为假种子,为案件侦破固定了证据。很快又一个制假贩假的团伙被打掉,10余名犯罪嫌疑人落网,避免了假种子大面积扩散,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就在这次破案中,李洪海因长期超负荷工作,又一次在办案途中病倒。
为民解忧大爱丹心
法律是刚性的,但执法者应该是大爱悲悯的。缺少温润情怀的执法者,必然会麻木了善恶。李洪海剑胆琴心,爱憎分明,对违法犯罪分子嫉恶如仇,而对人民群众心里总是充满一团火。就是这团火,散发着无限的光和热,温暖着世道人心。
2013年12月,他按照上级要求,办理拖欠农民工案件时,先后11次组织召开协商调解会,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化解11起建筑商与农民工工资纠纷,帮助249名农民工要回拖欠工资248.6万元。2014年1月13日一天就办结两起恶意欠薪案,追缴回拖欠198名农民工工资354.2万元。2014年春节前,李洪海带领专案组同志在一个月时间内办结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恶意拖欠农民工案件32起,平息了有较大社会反响的群体上访事件,为1070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400万元,受到农民兄弟的交口称赞。
工作中,李洪海要强得像拼命三郎,舍命不舍脸;在日常生活中,他几乎没有什么业余爱好,打牌、喝酒、抽烟,这些都与他不沾边,周围的邻居和多年的同学称他“像样儿”的好警察。
这是几起简单的小事,但就是这简单的小事,很多人未必能做得如此细心体贴。2012年3月,李洪海接到110接警台指令,市工商银行门口有位女孩求助,她没有任何证件无法住店。李洪海迅速出警,找到这个求助女孩,经了解,这个女孩是贵州人,因父母离异离家出走。李洪海当即与女孩家里取得联系,当晚安排她住进旅店,第二天领她吃过早餐后,给她买了火车票,送孩子踏上返乡的列车。2012年7月5日,家住内蒙古的赵伟民到绥化市打工,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花光了身上所带的钱,无法返回老家。当他在路边站了一天走投无路时,李洪海发现了他,问明事情的原委,李洪海二话没说,掏出200元钱路费送给赵伟民。
警察工作很难顾家,满身伤痛无暇修整,李洪海更是如此,但他却为这名叫李滨(化名)的人找回了家的感觉。
2015年10月23日,李洪海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李警官,是我,你还记得我吗?”听到这个名字,李洪海的眼前立刻浮现出一个身影:那是2008年9月20日,李洪海亲手将故意致人重伤的犯罪嫌疑人李滨抓捕归案,李滨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那年他才刚满18岁。这是一个李洪海从警以来处理过上千名违法犯罪人员中留给他印象非常深的一个人。现在,李滨因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现突出,减刑两年11个月,提前获释回到绥化了,想见见李洪海。见面后,李洪海发现李滨变得沉默寡言了,不敢大声说话。“有什么需要我帮你的吗?”李洪海关切地问道。原来李滨在绥化已经无亲无故,出狱时身上没有一分钱,没有人去接他,现在特别茫然,不知自己应该去哪里。他回到绥化,想先把户口落下,再找一份工作挣钱,可是因为他是一个孤儿,没有户籍地,拿着释放证明书到派出所,派出所落不了户,到民政部门,民政也不接收。他因为没有身份证,去打工人家都不敢雇佣他,去旅店住宿也不让住。“我想学好,想重新做人,不想再犯罪了……”听着李滨的话,李洪海的心里开始发酸。“放心吧,你出来了,就说明你已经改造好了,今后,你就是我弟弟,我会尽力帮你。”李滨那绝望的眼神中开始充满了阳光。李洪海掏出身上仅有的500元钱,又向同志借了1500元,塞在李滨手里,感动得李滨泪流满面,说:“有你,我算是找到家了!”李洪海经过20余天的全力奔走,李滨终于落上了户口,李洪海又帮他找到了一份工作。现在,李滨因为精通网络,已经被哈尔滨市一家商务公司聘去,管理网上交易平台。一天晚上,李滨兴奋地给李洪海打来电话,说单位的一个女孩对他有点意思,这可咋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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