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月12日讯 2015年12月26日,北林区连岗乡连岗村九组村民孙树生的姐姐来到市人民医院,替弟弟办理了出院手续,并通过网络核销拿到了3万余元的报销医疗款。孙树生10年前患上严重的强直性脊柱炎,天有不测风云,6年前又患上了双侧股骨头坏死,在市人民医院进行了双侧股骨头更换手术,花费12万余元,通过半个月的治疗,现在孙树生能够自己坐起来了。 “马上就要过年了,这新农合可真是给我们家办了一件大好事啊!”孙树莲感慨地说。
孙树生只是北林区新农合工作的一个缩影。北林区不断探索创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方式,实行了部分单病种限额核销和一般诊疗费实行总额预付制,同时加大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强力推动缴费、域内住院报销、储蓄款于一体的一卡通建设工作,乡镇及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已开始实施了网络系统录入,进行网络化核销,全区网络化审核垫付工作已全面铺开,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核销医药费。
北林区还不断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跟踪管理,重点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及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定完善了首诊医生负责制、实行费用控制报告制度和出、入院患者日报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实行垫付制,参合患者一经结算出院,必须将住院生成的医疗费用进行及时核算、垫付,不得擅自克扣患者,严禁各单位待核销款到账后再付给住院患者。
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稳定运行,北林区制定了明确的规章制度和科学有序的工作方法,保证工作规范运作、健康发展。2015年,北林区开展了分级诊疗工作。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北林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北林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监督管理办法,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公平、公正、公开、合理使用,有效维护参合农民切身利益,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制定并完善了门诊统筹医药费补偿办法、门诊中药饮片补偿办法、一般诊疗费补偿办法、住院统筹医药费补偿办法、常见病、多发病按核销比例等工作办法,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监督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合理安排流程、简化报销程序,方便广大患者就医。
近年来,北林区把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作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革创新支付方式,建立健全网络审核体系,为群众提供了更加快捷、有效、灵活的服务。截至去年12月末,北林区共为参合农民核销医药费总额为173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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