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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畅通——望奎县改善交通出行环境纪实
http://suihua.dbw.cn   2016-01-10 14:28:50

  近年来,望奎县把打造和谐交通环境作为交通管理工作重点,通过实施街路拓宽改造、构建智能化交通系统和建立“三位一体”调解体系等一系列民生工程,使城区交通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为广大群众平安、顺畅出行提供保障。

  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确保城内交通秩序井然。先后投资1.05亿元实施了县城中央大街、前进大街、奋斗路和发展路等7条主要街路的拓宽升级改造工程,配套跟进了各种相关设施。在城区设置电子视频监控点11处、交通路口智能卡点6处,在交通流量密集区安装视频探头20个,初步实现了电子监控全城覆盖,增强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能力。

  投资2000余万元,建成了智能化城市交通系统。该系统具有指挥中心及集成指挥平台系统、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交通电子监控系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单警定位及警用车辆定位系统等9大系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大厅是各个基础应用系统和各种信息和数据的汇聚中心,可分别或单一在12块LED显示屏上实时显示不同的路况信息,供决策指挥交通管理。通过集成指挥平台将不同子系统的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将各个不同系统的数据综合在一个功能强大的核心数据库中,利用数据库工具,对数据进行分析、预测,达到对数据的充分利用。成为信息掌握及时准确、指挥高度有方、服务多样、易扩展互连的现代化城市交通信息与服务综合集成指挥新平台。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这个县年机动车增加2000台左右,车辆迅增也使交通事故逐年上升。针对没有道路救助基金会,处理伤人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经常发生由于受害人付不起医疗费而到处理机关或到政府上访这一情况,望奎县交警大队会同市交警支队多次去大城市取经,经过反复研究论证,于2012年8月成立了望奎县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调处中心建筑面积500余平方米,分为交通事故执法办案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审判区。实行交警、律师、驾驶人协会、人民调解员、法官“五进入”,为当事人提供交通事故赔偿咨询、调解。初步形成了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

  调解工作中,轻微的交通事故,交警进行行政调解,做到“案结事了”;行政调解不成的,履行司法调解程序进行调解。疑难、复杂、伤人、亡人交通事故经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中交警部门介绍事故经过、责任认定;司法部门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工作专门聘请驾驶人协会会长、副会长为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充分运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进行调解,调解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增强了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提高了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成功率。

  2012年10月,县人民法院在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一是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二是对移送起诉的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庭前调解;三是立案、诉讼前移,方便服务群众,使调解和诉讼无缝对接,建立了快速通道,做到交通事故“快处理、快调解、快赔偿、快结案”。三年来,全县共发生交通事故2838起,其中1003起轻微财损事故自行和解,1620起财产损失事故进行了行政司法调解,106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到人民法院进行了诉讼,109起重大、疑难事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调解98起,调解成功率90%以上。张某系该县农民,今年3月份与某单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张某担心官司打不赢,经过交通事故认定后,对方负全责,在法庭调解下很快达成协议,赔偿张某各种费用1万多元,双方都非常满意,张某逢人便夸望奎交警大队办案快捷,公正。高某是本县居民,去年和某单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后,对方负主要责任,高某担心拿不到赔偿款。当法庭通知双方到场后,法官的秉公办案,高某很快得到合理的2万多元赔偿。从交通法庭成立到目前他们共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12面,表扬信52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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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英文 曲行东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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