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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赵某网上倒卖个人信息哈市获刑
http://suihua.dbw.cn   2015-11-30 16:06:53

  东北网绥化11月30日讯 近日,绥化市内居民赵某因在网上盗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卖获利,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没收其全部赃款,并处罚金2万元,法院同时宣告缓刑3年并对其进行社区矫正。面对这样的结果,赵某悔恨不已。

  自2012年起,绥化市无业游民赵某发现在互联网上可以获得一些公民身份证上的信息,学过一些电脑技术的赵某又在电脑上搜到一些求购这些信息的不法分子,然后他便以几角到几元钱的价格,把这些信息卖给这些人,从中牟利。见到来钱这么容易,赵某就来到哈尔滨市内一处偏僻小区,租了一间小屋,专门从事犯罪活动。他在网上获取了大量的个人信息,然后采用QQ聊天的方式,分别利用5个QQ号,把这些信息卖给求购人。从2012年到2015年8月期间,共非法卖出个人信息16000多个,获取赃款113000多元。

  赵某在倒卖这些信息的过程中,也觉得这应该是犯罪,但他觉得自己做得非常隐秘,网上交易的记录又被其及时删除,神不知、鬼不觉,而且来钱又快,因而继续从事犯罪活动。赵某卖出的个人信息被求购者获得后,被非法利用,造成巨大的社会危害。

  2015年7月,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举报,决定对此案立案侦查。公安人员采用技侦手段,锁定了赵某的隐匿地点,在其居住的小屋将其抓获,并当场缴获了电脑等作案工具。但赵某到案后避重就轻,未如实交代自己的全部罪行,于是公安机关技侦部门又采用技术手段,对赵某的电脑硬盘等设备进行数据恢复和搜索,检索出赵某非法交易的所有记录。在大量的事实面前,赵某如实交代了其全部犯罪事实,上交了全部赃款,并表示认罪服法、彻底悔改。最后,法院考虑到赵某诚恳悔罪,积极上缴赃款和主动交纳罚金等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和减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作者: 薛树桉 李福来 李海军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桑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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