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绥化新闻网 > 本地新闻 > 综合 正文
青冈一对父子联手偷盗获刑
http://suihua.dbw.cn   2015-11-19 16:21:36

  东北网绥化11月19日讯  日前,青冈法院依法判处杨某甲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杨某乙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7月份的一天,杨某甲驾驶自家的四轮车伙同其儿子被告人杨某乙到青冈县昌盛乡幸福村初花屯后,盗窃封山育林防护网水泥柱148根,用于铺杨某甲家牛圈地面。初尝甜头的杨某不仅不收手,反而变本加厉。2014年8月2日7时许,杨某甲驾驶自家的四轮车伙同其儿子杨某乙、孙子杨某丙(另案处理)到青冈县昌盛乡幸福村初花屯屯北,盗窃封山育林防护网水泥柱24根,被路过此地的幸福村会计孙某发现并报警。青冈县公安局昌盛派出所接警后,在通往幸福村初花屯的路上,将杨某甲驾驶的四轮车拦截后将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传唤到派出所。

  杨某甲、杨某乙两次共盗窃水泥柱172根,经青冈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3268元。案发后,二被告人盗窃的水泥柱172根被扣押并全部返还。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赵德杰 王宝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相关新闻
黑土摄影
电视新闻
电视新闻
电视晚新闻
数字新闻
参政议事
绥化专题外宣片
理论研讨
黑土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