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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四项机制”力促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
http://suihua.dbw.cn   2015-09-29 22:09:45

  东北网绥化9月29日讯为充分调动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村级单元工作活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青冈县积极建立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待遇保障激励“四项机制”,进一步激发了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活力。

  建立科学合理工资机制。村党组织书记每年的基本工资标准由县经管部门视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转移支付和村级自有资金等情况核定;结合各村的实际情况,分出标准,不搞“一刀切”,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目标任务,结合目标完成情况核定绩效工资;全县村党组织书记每年平均岗位工资总额不低于2.4万元。

  建立特殊贡献奖励机制。对在美丽乡村建设、引领群众发展经济和集体经济管理三个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村书记,经乡镇申报、相关部门考核、媒体公示、县委审批等程序,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

  建立政治成长晋升机制。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做好黑龙江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拓展发展空间,特别优秀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可上挂乡镇副职;推荐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评选劳动模范,提高政治待遇;对在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增收、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抗灾抢险等突发事件中涌现出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典型,由县委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建立养老保险补贴机制。符合条件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除纳入城镇个体养老保险的,全部办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每人每年最高标准2000元计算,县财政每年补贴70%,自筹30%,县财政补贴资金年终一次性打入个人工资账户。

 
作者: 辛鹏 张鹏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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