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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http://suihua.dbw.cn   2015-09-14 18:58:05

  东北网绥化9月14日讯 近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年初,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按照工作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这个院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中院党组专门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并通过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传达落实至各基层法院。中院还成立由院长李东任组长的工作推进办公室;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和协调指导工作,在不断总结诉前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工作向基层组织、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延伸,组织开展培训,密切工作上的沟通协调;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完善了立案窗口“八项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各院立案部门全部配置1至2名专职调解员,专门负责诉前调解、小额诉裁以及对来诉案件的分流、引导工作,同时负责与相关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络工作;积极制定完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目前中院已确定特邀人民调解员17人,其中医疗纠纷特邀调解员4人,劳动纠纷特邀调解员3人,确定律师特邀调解员6人。在医疗、住建、交通、环保、工商、人劳等部门,设立6个特邀调解组织;通过试点积累经验。确定肇东法院为以四级调解网络为平台的人民调解示范法院,确定海伦法院为以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行政协调示范法院,确定绥棱法院为以“七步调解法”为基本模式的司法调解示范法院。

 
作者: 宋昕 王可心 刘华鹏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桑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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