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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父子暴力讨债致人受伤赔偿六万多
http://suihua.dbw.cn   2015-09-14 15:54:27

  东北网绥化9月14日讯  近日,海伦法院以邱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邱某的儿子被免予刑事处罚。

  2009年,单某承包某学校庭院建设工程,在建设中,将该工程转包给邱某,邱某按照工程的要求,完成了工程项目。后双方因工程款问题发生纠纷一直未结清,邱某没要回一分钱。2014年6月13日20时许,邱某在电话中向单某索要欠款,其间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口角,邱某约单某出来谈,随后,邱某与儿子纠集几个好友,在某小区院内等候单某。当单某开车行至该小区院内时,邱某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方对单某进行殴打,单某在其车内取出棒子与邱某相互殴打在一起,双方引发激烈的肢体冲突。此时,邱某的儿子手持木棒对单某进行殴打,好友王某、张某也对单某拳打脚踢,致单某受伤。经法医鉴定:单某伤情属轻伤二级。

  经侦查,邱某于2015年2月4日被公安机关在某小区抓获,其儿子于2015年4月8日被抓获。案发后,邱某的家属与单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单某经济损失6.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与儿子为索要欠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邱某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其儿子在犯罪时刚满18周岁,致被害人的轻伤不是其所为,加上还是在校生,又系应届高考生,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作者: 冯国春 王威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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