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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物价部门召开阶梯水价听证会
http://suihua.dbw.cn   2015-09-06 16:39:51

  东北网绥化9月6日讯  9月2日,绥化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召开“绥化市区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员就《关于完善绥化市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听证方案》(以下简称《听证方案》)发表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询问,并对听证会记录进行了现场签字确认。

  会上,介绍了绥化市自来水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宣读了《听证方案》及《成本监审报告》。

  我市城市供水价格是2009年调整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80元,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4.40元,特种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7.00元,特困低保户居民用水享受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居民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我市拟定于今年年底前建立市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结合绥化市区居民用水实际,拟定两种方案。

  方案一:第一级水量原则上为每人每月3.3吨,第二级水量原则上为每人每月5吨,第三级水量原则上为超出每人每月五吨的用水部分。

  方案二:第一级水量原则上为每人每月4吨,第二级水量原则上为每人每月6吨,第三级水量原则上为超出每人每月6吨的用水部分。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政策,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优惠,因此,低保户家庭基本生活用水的费用支出没有变化。

 
作者: 毕云峰 张秋滢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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