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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与人吵架姑爷拿刀助阵
http://suihua.dbw.cn   2015-09-01 17:07:20

  东北网绥化9月1日讯 近日,海伦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张某的岳父任某的哥哥与杨某是同一村组村民,2014年9月29日14时许,二人在村北河套稻田地内,因排水沟处一袋水稻归属发生纠纷而口角,两人愈吵愈烈。任某看哥哥要与杨某打起来,上前便与杨某争吵并相互厮打。在场的张某担心岳父吃亏,情急之下手持一把木把镰刀砍向杨某左侧腰部,杨某腰部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张某作案后潜逃外地,直至2015年2月7日经亲属劝说,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发后,张某与杨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杨某9.1万元的经济损失。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冯国春 王威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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