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绥化新闻网 > 本地新闻 > 综合 正文
儿子不付赡养费七旬老父上法庭
http://suihua.dbw.cn   2015-08-26 15:33:11

  东北网绥化8月26日讯 近日,安达法院审理了一起赡养案。

  安达市万宝山镇曙光村村民李老汉今年78岁,有三子一女共四名子女,李老汉与老儿子一起居住。现李老汉体弱多病,要求儿女给付赡养费。经村委会协调,大儿子和女儿同意每月给付赡养费200元,但二儿子不同意给付赡养费,理由是生活困难。无奈之下,李老汉起诉到法院,要求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200元及医疗费用。经法院调解达成如下协议:李老汉和老儿子一起生活;大儿子、二儿子、女儿每月给付赡养费200元;李老汉若有病,四名子女平均承担医疗费用。

 
作者: 王安军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徐秋丽
相关新闻
黑土摄影
电视新闻
电视新闻
电视晚新闻
数字新闻
参政议事
绥化专题外宣片
理论研讨
黑土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