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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化市委关于实施“双富”工程促进农村加快发展的意见
http://suihua.dbw.cn   2015-08-23 16:34:15

(2015年8月12日)

  奋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化联动的农区现代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责任重大。目前,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负债村达90%以上,年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仅占40.3%;全市贫困人口45.62万人,占农村人口的10.7%,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任重道远。为充分发挥乡村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干部优势,推进农区现代化,现就实施以富集体、富群众为内容的“双富”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任务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特别是市委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关于推进农区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坚持市场导向、政策导向、问题导向,以实现富集体、富群众为目标,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攻坚克难,充分发挥乡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加快增收致富步伐。力争通过五年多时间,高标准打造一批特色产业村、绿色食品园区和有机农产品基地,引进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寒地黑土品牌,发展现代农业市场体系,培育一批经营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逐步消灭集体经济空壳村,使全市村年集体经济总收入、集体积累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到2020年实现村集体经济全面发展壮大,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二、实现路径

  富群众是永恒的追求,富集体是践行问题导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市委《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抓好农民增收。同时,要借鉴本地和外地富集体经验做法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实现村集体增收的有效途径。

  1、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增收。以村集体土地、房屋、资金、农机具入股的方式,大力发展村党组织牵头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党组织+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专业协会”、“党组织+示范园区”、“党组织+产业项目”等发展模式,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实现集约规模经营。借鉴推广肇东市黎明镇长富村、海伦市前进乡东兴村以集体资金入股组建专业合作社,按股分红;绥棱县上集镇宝田村成立水稻专业合作社反租倒包经营土地村集体按比例提取公积金的做法,进一步加快村集体参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步伐,不断增加村集体收入。

  2、依靠龙头企业带动促增收。发挥本地资源和产业优势,按照“乡村党组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模式,通过资产资源参股经营、联合开发等形式,建立村企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村集体增收。借鉴推广北林区永安镇永兴村依托龙头企业及专业合作社组建农工商贸易有限公司、庆安县新胜乡新光村以土地参股粮食经营企业,集体占股分红的做法,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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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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