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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的哥鞠某忒任性了
http://suihua.dbw.cn   2015-08-17 16:21:57

  东北网绥化8月17日讯  近日,海伦法院以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5年4月16日16时许,鞠某酒后驾驶夏利出租车沿海伦市建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商业大厦后院,然后由商业大厦西侧楼洞口向南行驶时,与李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遇,因道路狭窄导致车不能通行,鞠某下车与李某发生口角。因鞠某喝酒情绪激动,上前将李某的三轮车玻璃砸碎,欲打李某时,李某感觉不好便跑开。鞠某感觉不解气又李某某的三轮车掀翻,紧接着又将路边停放的一辆面包车牌掰下,并辱骂殴打面包车司机闫某,闫某情急之下报案。民警赶到后将鞠某制服,并让鞠某出示驾驶证,鞠某没有出示驾驶证,还对民警骂骂咧咧,当场拒绝酒精测试。后经血液鉴定,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5.93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鞠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但不思悔改,再次犯危险驾驶罪,砸车、打人,行为极其恶劣,应对其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冯国春 王威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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