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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拘役六个月
http://suihua.dbw.cn   2015-08-11 17:28:31

  东北网绥化8月11日讯  日前,明水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尤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拘役6个月。

  2014年12月23日16时许,明水县居民尤某驾驶一辆轿车在明三公路(明水至三道镇)明水县环城路口处,与另外一辆轿车相撞,致其本人、自驾车内两人和对方驾驶员受伤。经相关部门对被告人尤某进行乙醇定量检验鉴定,尤某为醉酒驾驶。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付饶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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