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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服教育女儿终付赡养费
http://suihua.dbw.cn   2015-07-31 17:02:56

  东北网绥化7月31日讯日前,安达法院昌德法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现年80岁的杨某住安达市万宝山镇中和村,其45岁的女儿杨爽(化名)住安达市升平镇幸福村。杨某年迈,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其它生活来源,女儿杨爽不尽赡养义务,老人故诉至法庭,要求女儿每年给付赡养费1500元,而女儿只同意每年给付500元赡养费。

  法庭经审理认为,原告杨某对被告女儿在其未成年时期已尽到了扶养教育义务,因此,在原告年老、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前提下,被告应对原告尽赡养义务。原告要求被告每年给付赡养费1500元诉讼请求合理,法庭给予支持,故判决被告每年给付原告赡养费1500元。

  庭审当天,主审法官对被告耐心说服教育,使其懂得了“乌鸦反哺,羊羔跪乳”的道理。至此,这起赡养纠纷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作者: 薛锦贵 李广福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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