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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生纠纷法庭调解把钱还
http://suihua.dbw.cn   2015-07-13 16:46:20

  东北网绥化7月13日讯 近日,安达法院先源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4年5月1日,被告王某(男,安达市人)在原告练某(女,安达市人)处借款2.2万元,约定利息3000元,并为原告出具借据一张。此款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借款2.2万元及利息3000元。经法院审理,被告王某给付原告练某借款2.2万元及利息3000元。

 
作者: 何胜杰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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