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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收据定案情若想毁约怎可能
http://suihua.dbw.cn   2015-07-01 15:49:06

  东北网绥化7月1日讯  近日,安达法院铁西法庭审理了一起牧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依法驳回原告某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刘某系原告村村民,2012年起,刘某与该村委会口头约定承包其村草原6000亩,年承包费为6000元,并约定每年年初交纳当年的承包费。2015年3月,刘某按约定交纳了2015年的承包费,该村委会给刘某出具了收据一张。后村委会以草原集体交政府、统一对外招标发包,且原发包价格偏低、违反公平原则为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主动诉至法院,请求退回刘某交纳的承包费,草原另行发包。

  法庭审理认为,草原承包双方应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视为不定期承包合同,村委会可随时解除。但刘某已按约定交纳了2015年承包费,原告村委会已接收,应视为双方一直履行口头承包合同,原告村委会应于履行2015年承包合同后解除合同,再另行发包,据此,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作者: 尹达铭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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