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常态、聚力促发展”系列评论之六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增进民生福祉,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检验各级党委和政府执政为民能力的重要尺度。
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能否体面、尊严地生存、生活,事关社会是否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所在,抓住民生就抓住了民心。基于这种认识,市委市政府顺应新常态下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盼,在经济下行和财政收入放缓的压力下,坚持民生投入是硬支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只增不减,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真心实意为人民谋福祉,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这是市委市政府一以贯之的追求和持之以恒的作为。近几年来,我市一直秉持民生为本的理念,实实在在投入,真真切切办事,让老百姓得到了更多实惠。但是,与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相比,我市的民生任务还很繁重,还需要更下一番气力积极改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动脑筋,多想实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办一件成一件,办一件满意一件,决不能在为群众办事上失信于民;要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搭建好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决不能因为联系服务不够拉开感情距离。
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突出需求导向,认识和研判新常态下民生的新需求、新趋势,统筹兼顾,创新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诉求。民生问题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头绪多、难度大,往往具有阶段性特征,处于发展变化中,原有的需求解决了,新的需求又出现;基本的需求解决了,高层次的需求又出现。只有不断强化和创新社会管理,才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坚实有效的制度保障。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快民生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养老保险、大病保险、低保提标扩面、困难救助等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和救助救济保障能力。要全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
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突出问题导向,从群众最急、最难、最盼的问题入手,迎着问题上,真抓实干,把工作落到实处、细处、深处。要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收入等问题,加强政策倾斜,加大财政支持,解决实际问题,积极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真正做到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改善民生,首要任务是让老百姓“钱袋子”鼓起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主要应研究增加农民收入、维持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研究农业市场营销问题,提升市场意识,力促从种得好向销得好转变,从端头到地头、从餐桌到田间,从市场营销环节往前抓流通促生产,让农民得到流通环节中应得的利益。要重点研究金融问题,解决对金融不认、不会、不优的问题,探索创新金融平台建设,善于借力发展,破解发展难题。
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深刻认识民生与经济发展唇齿相依的密切关系,用民生导向引领经济发展,让民生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民生问题,归根结底要靠发展来解决。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普惠民生,人民群众生活富足是考量一个国家是否富强和谐的重要指标。同时,富足宽裕的生活,将有效地增进群众的购买力,扩大消费市场,形成可持续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我们要找准经济发展与民生福祉的契合点,精准发力,良性互动,用良好的民生生态赢民心、凝民智、聚民力,开创新常态下民生工作新局面。
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把维护和谐稳定和保障安全生产作为最紧迫的任务,切实保障民安。安全是群众最基本的需求,平安是群众最大的幸福。要强化安全生产是改善民生之基的理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增加群众安全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始终秉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把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要以“适应新常态、聚力促发展”主题活动为载体,凡是关乎民生的事,凡是顺乎民意的事,都要一件一件抓落实,积小胜为大胜,努力让绥化人民过上殷实幸福的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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