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5月14日讯 为严格执行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全力解决环境执法中遇到的难题,抓住治理环境污染关键,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环保形势,青冈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积极推行六项机制,使环境执法效率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推行“立体监管”机制。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环境执法的重点和盲点。将“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作为环境监管的重要时段,通过正常巡查、抽查、突击检查重点排污企业等形式多样的环境执法检查,在全县上下形成“有影响、有震慑”的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推行“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拓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渠道,加大环境联合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司法、工商、安监、电力等部门的联系,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以及各类环境监察专项行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推行“环境执法后续督查”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后续督查力度,采取日常监察、专项监察等多种形式,巩固环保专项行动成果,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进一步完善督查例会、督查报告、挂牌督办、涉案移送、责任追究、督查考评等一系列制度,保障和推动各项执法任务的落实。对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问责,渎职失职的要依法追究,让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而是“杀手锏”。
推行“协调运作”机制。加快建立责任清晰、分工明确、富有效率的现场监察体系,即实现信息联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为环境监察提供及时有效的法规支撑、技术支撑、监测数据等支撑,达到工作开展有牵头、监察环节有跟踪、技术力量有支撑、处理问题有结果、环境执法有成效。
推行“执法廉政”机制。聘请部分街道书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环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现场巡查和企业服务等方面工作进行全程、动态的监督。旨在实现监督的即时性、客观性,实现勤政与廉政、惩治与预防、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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