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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盗窃被判刑不思悔改二进宫
http://suihua.dbw.cn   2015-05-13 16:27:15

  东北网绥化5月13日讯  日前,明水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徐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徐某,男,90后,明水县某乡农民。曾因盗窃犯罪于2013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刑满释放后,仅一天时间,就在明水县兴仁镇居民区入户盗窃作案7起,盗得财物总价值5290元,损毁失主家中物品折合人民币3810元。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付饶 朱双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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