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绥化新闻网 > 本地新闻 > 综合 正文
债务人否认借条签名办案法官帮忙促和解
http://suihua.dbw.cn   2015-05-13 16:27:15

  东北网绥化5月13日讯  近日,绥棱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绥棱县某村村民张某持借条向欠款人田某索要欠款,田某以借款上签名非其所写为由拒绝偿还,张某索要无果后将其告上法庭。法院查明,原告张某主张债权,向法院提交了借条,且借条上载有田某的署名;虽然田某否认借条系其所写,但因本人提供的检材样本不符合要求,鉴定机构不予受理,导致笔迹鉴定无法进行,进而导致案件争议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被告田某应该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法院认定张某与田某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因两人系亲属关系,所以主审法官对两人做了细致的思想工作,以便缓和双方关系,维护好和谐稳定的局面,经办案人员的多方努力,最终两人关系缓和,达成了和解协议,田某当场给付了欠款。

 
作者: 邢充 张立成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相关新闻
黑土摄影
电视新闻
电视新闻
电视晚新闻
数字新闻
参政议事
绥化专题外宣片
理论研讨
黑土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