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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http://suihua.dbw.cn   2015-04-12 16:49:04

  东北网绥化4月12日讯 4月10日上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4月15日至17日,在绥化召开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吴仲秋,副主任康长桥、李月波、宋树生及常委会其他成员共计27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桂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东,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副处级干部列席会议。

  宋树生主持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东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药品市场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绥化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绥化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关于召开绥化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绥化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的说明及建议名单、绥化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绥化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朱清文同志辞职的决定(草案)、绥化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绥化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和监票人名单(草案)。

  分组审议会后,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同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按照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实施《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细则的有关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药品市场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均获得通过。

  鉴于朱清文工作变动,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经本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朱清文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会议希望各位组成人员合理安排本职工作,保证按时出席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同时,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要按照人代会筹备工作所承担的任务,积极运作,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作者: 蔡平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桑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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