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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厕所起纠纷青冈侯某状告村委会
http://suihua.dbw.cn   2015-04-09 20:42:28

  东北网绥化4月9日讯  近日,青冈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村民状告村委会纠纷案。

  原告侯某的房屋与被告某村委会建造的公共厕所相邻,侯某认为该公厕占用了双方的公共通道,且公厕雨遮部分已延伸至自己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经过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侯某将该村委会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请求判令拆除公厕,排除妨害。法官考虑到村委会属村民自治组织,其所建造的公厕具有公共性,而侯某亦属该村村民,进行调解更有利于结案,避免矛盾激化,遂多次前往实地勘察,并召集双方组织调解,做足准备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村委会对公厕进行整改,原告主动撤诉。

 
作者: 宋丽丽 杨贺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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