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将春融期车辆荷载对公路使用质量的影响降到最低,省交通运输厅决定2015年3月25日至5月25日,在全省开展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4月7日,本报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绥化公路路政管理处党委书记胥庆先。
记者:请问胥书记,超限超载车辆到底有哪些危害,我们交通运输部门为什么要开展“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开展这个专项行动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胥庆先:超限超载运输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许多国家都被这个问题所困扰。它的危害主要有几点:
一是诱发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
二是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给国家造成了巨额损失。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不得不提前大中修。
三是导致了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以竞相压价承揽货源,以超限超载来获取利润,超的越多,赚得越多,形成了“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
之所以开展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是因为在春季,冻胀的道路在春暖化冻时,路基上部已融化的水被下部未融化的冻土所阻,不能下渗,使路基上部处于饱水状态,路面承载力显著降低。在超限超载车辆的车轮碾压下,路面下沉,饱水泥浆从路面裂缝中挤出,造成翻浆,给公路使用寿命和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由于车辆超限运输,对路面的正常使用造成了严重影响,比如桥头跳车、路基不均匀沉降、沥青路面早期损坏、水泥混凝土路面断裂破损等病害。所以说超限运输,使公路设施的破坏加剧,公路维护费用剧增。我们开展“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就是要遏制这些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的破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畅通,维护公路运输正常市场秩序。
记者:原来超载运输对社会有这么大的危害,那这次专项行动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呢?
胥庆先:这次专项行动的原则是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严格治理与规范执法相结合,综合治理与服务发展相结合,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确保公路路域环境完好、安全、畅通、有序,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记者:那么,这次专项行动治理的重点有哪些?请胥书记给我们的读者详细介绍一下好吗?
胥庆先:你这个问题问得很好,这也是社会各界所关注的。此次专项行动着重解决好区域性治超进展不平衡问题。全省超限超载率控制在2%以内,其中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5%以内,国省普通干线公路(含厅直管二级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8%以内。
重点区域: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沙、石等建筑材料和煤、油、粮等重要物资的产地产区,以及大宗货物集散地等超限运输车辆跨区行驶较为集中的地域;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与农村公路连接区域;治超检测站管辖区域。
治理重点:全省各地市、县(市)政府、农垦公示的重点货源监管单位;运输沙石、煤炭、石油、粮食等重点物资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以上的违法超限车辆;重要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特大型桥梁和危桥险涵。
记者:那么,这次专项行动采取了哪些措施?请您向我们的读者介绍一下。
胥庆先:这次专项行动是在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依法行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的。
(一)落实治超责任。严格落实各地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厅直有关单位等治超责任单位的管理责任,以及各治超检测站点的具体责任。各治超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在省厅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的治超合力。
(二)加强源头监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三)加大路面治理。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要求,加大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恶意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打击力度。坚持以治超检测站点为依托、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加大超限车辆绕行国省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打击力度,保护重大型桥梁和危桥险涵,同时严把入口、出口、节点三个关口。推行自行卸载、自行保管和自行转运,对不具备自行卸载条件或拒不卸载的实行强制卸载,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坚持不卸载不放行,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严禁上路行驶,坚决杜绝“先执法、后违法”行为发生。
(四)发挥媒体作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利用省内各级媒体开展治超工作全方位宣传。在主流媒体上开设“治超曝光台”专栏,集中曝光一批治超不力单位或个人,曝光暴力抗法及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存在违规执法的行为,强化对治超工作有效监督。同时,集中宣传、总结和推广各地治超工作经验和成效,营造全社会治超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责任追究。根据《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蹲点督导等方法,对春融期治超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考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履行、违法履行、不当履行治超职责,影响治超秩序和治超效率,损害交通利益和治超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被媒体曝光单位取消治超工作考评资格。实行卸载、处罚、倒查、问责“四位一体”全过程问责机制,做到“一超四罚”,进一步加大追责力度。
记者:胥书记,这次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绥化路政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胥庆先:这次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我们绥化路政处及所属各路政所承担辖区内黑大G202、明沈G203、鸡讷S203省交通运输厅直管公路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对超限违法车辆进行科学检测,消除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同时,按照黑交发﹝2012﹞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黑交发﹝2012﹞121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省路政管理局所属各市(地)路政处、县(区)路政所作为厅治超办派驻机构,承担辖区内公路治超的行业监管、指导职责,并代表厅治超办对各地源头治理、路面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们绥化路政处成立督导组,深入一线进行专项推进,所属路政所将按所辖区域的路段、治超站点划分责任区,实行逐路、逐段、逐站全范围监督推进。绥化路政处所属各级路政机构在巡查过程中直接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依法处理,同时进行责任倒查,按相关程序对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借这次采访机会,我们绥化路政处诚邀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广泛监督,促进治超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期间,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投诉举报专线电话0451-82300880。
记者:谢谢胥书记为我们的读者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解答,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