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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http://suihua.dbw.cn   2015-03-30 16:13:01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廉洁自律、移风易俗、文明节俭,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在祭扫中侵犯群众利益。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和封建迷信行为。市纪委监察局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8386132 ;8386125。

  市纪委监察局

  2015年3月30日

 
作者: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桑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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