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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各级调解组织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109件
http://suihua.dbw.cn   2015-03-29 09:33:28

  东北网绥化3月29日讯 3月2日,绥棱县长山乡司法所长孔繁生第5次来到东兴村,调解崔某和陈某两家纠纷,一番入情入理的分析和劝解,两家终于达成协议,陈家给崔家2200元赔偿款。

  像这样司法所长充当调访主力,活跃在基层,化解矛盾和纠纷的现象,在绥棱有很多。近年来,绥棱县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调访一体化,有效预防化解了许多信访案件。去年处理信访案件25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5件250人次,为构建“文明绥棱”、“和谐绥棱”、“法治绥棱”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去年12月,上集镇龙鑫小区由于供热管道堵塞,导致住户暖气不暖,30多户居民准备到县里上访。调解员排查出该纠纷后,积极与小区住户、物业进行沟通,经过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避免了一起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的作用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这个县司法局积极探索信访与人民调解的对接工作机制,在信访局派驻了人民调解员,除向信访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外,对信访人在建议、意见或接访请求中反映的矛盾纠纷,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基础上,对适宜运用人民调解手段加以调处的矛盾纠纷,通过“访调对接”,在大调解工作框架内予以及时调处。一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32件,调处1121件,调处成功1109件,成功率达到98.93%,无一起因纠纷调解不及时、调处不当引发的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群众法律素养和依法维权意识。去年4月,在阁山乡举办的“法律大集”上,三合村村民刘某等人向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律咨询,经过工作人员一番耐心细致的解答后,刘某明白了自身利益诉求并不合理,当即打消了上访的念头。这个县结合深化“法治县”创建和“法律七进”活动,利用“3·15”、“6·26”、“12·4”、“三八”维权周等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类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律大集”活动。在农村各乡镇确定了11个重点村,在重点地段设置了宣传栏和宣传图板,使法制宣传“末梢”从乡村延伸至农家大院,走进千家万户。全年组织城乡各党委、各系统举办的大型“法律广场”6次、“法律大集”21次,举办法制讲座2场(次),举办法治文艺专场演出1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发放各类法律知识手册5000余册、便民服务联系卡1000余张,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500多人次。

  发挥律师作用,促进信访人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去年春天,车站社区居民孙某因开发商三年未给予回迁,欲进京上访,绥新律师事务所杨荣春律师受信访局委托介入该案后,积极与开发商和孙某进行沟通,向其讲解相关法律和政策,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这个县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组织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主动参与到信访案件化解中,引导上访人员按照合法途径和规定程序反映情况、表达诉求。在信访接待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人,及时转到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对有诉讼代理或其他代理要求的信访人,引导、介绍到律师事务所,依法为其办理委托手续。顾问律师还积极为县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应信访部门请求,提出涉法信访个案的法律意见。

 
作者: 李艳梅 李方毅 安雅心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桑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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