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侧记
前不久,一起发生在北林区津河镇某路段小轿车和出租车相撞,造成出租车内4人受伤的交通类赔偿案件,经绥化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调解,达成了由生活困难的小轿车驾驶人王某和借车给王某的车主孙某共同补偿4名伤者7万多元的赔偿协议。这是我市创新社会管理,用人民调解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又一成功案例。
过去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一般有事故当事人双方自行调解、交警调解、法院判决等方式,但处理的过程中往往出现时限内双方意见无法统一、诉讼时间长、判后执行难等问题,使得交通事故受害人维权不得不陷入“马拉松式”的赔偿纠纷中,搞不好还会引发上访甚至群体上访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2011年3月,绥化市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宣告成立,从此大量的交通事故纠纷通过这一人民调解的方式得以及时有效化解,不使其走到诉讼环节,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减轻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压力,也有效地预防了当事人及亲属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成为我市多元化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新亮点。
下去办案,上门调解,方便当事人。中心工作人员用真情真心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承接每一起案件都从当事人角度想问题,千方百计化解双方矛盾。接到案件后,办案人员不是坐等办案,而是主动到当事人家所在的村屯、社区,或当时所住的医院病房开展工作,了解案情,深入调解。这既加快了办案速度,也大大减轻了当事人往来奔波之苦,节省了当事人时间精力及花费。
2013年6月,在绥兰路24公里处,李某驾车由东向西驶入道路北侧沟内,造成一死三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后交警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调解中心受理此案件后立即深入李某家所在的村开展调解工作。经了解,驾驶员李某未满18周岁,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只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生活贫困,根本没有赔偿能力,而且李某驾驶的车辆没有购买任何保险。面对困难,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反复几十次找双方谈话,讲法律、讲政策,讲人情道理,又动员肇事者的父母诚恳地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帮助肇事者想尽办法筹钱赔偿。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和真诚疏导感动了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支付了赔偿金。
创新方法,异地调解,减轻了当事人负担。中心人员在实践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新的调解方式服务于当事人。他们首创的异地交通事故当地调解方法在全省引起很大反响。
2012年4月,绥化市的驾驶人文某驾驶大货车在哈尔滨市双城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文某和伊春市的乘车人王某死亡。文某和王某的家属要求大货车车主赔偿,由于要到事发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没多久,两名死者家属和大货车车主去双城的各项花费就用了1万多元,并且多次协商未果。肇事大货车的车主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绥化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要求帮助调解。绥化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主任刘兴凯了解了案情的前后经过,决定打破常规,尝试对这起异地交通事故进行调解。之后的数月时间里,刘兴凯3次专程驾车到伊春找到王某家属商讨赔偿事宜,10多次登门和文某家属进行沟通,又多次和大货车车主联系,经过一个多月的辛苦忙碌,最终文某家属、王某家属和大货车司机达成协议,大货车车主一次性赔偿文某家属、王某家属78万元。三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在2012年黑龙江省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会议上,他们的异地调解法引起省交警总队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将这一做法在全省推广。
突破难点,多方调解,尽可能让涉事当事人都满意。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问题往往是当事人矛盾纠纷的难点、焦点所在,一方或死或伤,坚决要求赔偿,另一方家庭困难拿不出一分钱,认判认蹲,为调解带来极大难度。面对这样的案件,调解人员不畏艰难,想尽一切办法化解双方矛盾。
2011年3月10日,在绥北路41公里900米处,一辆大货车由北向南行驶,与同车道的小货车相撞,小货车驾驶员郑某脊椎受伤,造成九级伤残,丧失了劳动能力。大货车驾驶员王某被认定负全部责任,王某对事故认定结果没有意见,但是对于郑某提出的50万元赔偿款实在是拿不出,他一度抱着让郑某到法院起诉,怎么判决都可以,就是赔不了的心理。刘兴凯了解情况后,开车来到绥棱县找到伤残了的郑某,又找到王某,讲明利害,耐心做双方的工作,最后,双方同意赔偿金额确定为20万元,王某将住宅和车辆出售后对郑某进行了赔偿。
事故造成损害大,赔偿数额高,往往当事人对抗程度更加激烈。对一些造成人员死亡或伤残较重,肇事车方属未买商业保险而无能力赔偿的重大纠纷,刘兴凯等人就采取“多方参与”的方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点点化解矛盾的“坚冰”。
去年秋收时节,北林区某乡镇的王某拉着4名乡亲外出打工,在绥兰路12公里处,王某驾驶的车辆撞上了路边停放的一辆农用车后,翻到了路旁的沟里,车里的4名乘车人全部死亡,王某被刑事拘留。4名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找王某家属要求赔偿。刘兴凯接案后,了解到王某的家属有心赔偿却没有那么多钱,而且王某和4名死者都是屯亲,就找屯里几个德高望重的长辈帮助沟通,同时自己逐户和4名死者家属沟通,最终,经过一个多月的调解,原本剑拔弩张的状态终于被化解,王某一方和4名死者家属达成协议,分别对4家进行了相应赔偿。
翻看中心的厚厚的案件卷宗,每一起纠纷的化解都满含艰辛,每一起事故的调解都费尽周折。不花一分钱就能得到自己满意的结果,这种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方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所选择。3年多来,中心4人已调解300多起交通事故案件,成功率100%,无一起诉讼至法院或引起上访。2013年8月,绥化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调解委员会称号,刘兴凯自己也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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