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绥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兰永波为绥化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朱丽、杨照娜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春光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卢轶楠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晓涵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红星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吴孟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吴左娜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葛久华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刘明、刘佳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昕的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春光的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卢轶楠的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张学斌的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杨晓涵、吴孟的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丛开敏的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孙连海的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